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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晒化妆品申报时防晒效果的标识有哪些要求?

时间:2017-11-30 10:46:00  来源:  作者:  浏览量:0

防晒产品防晒效果的标识:

(1)防晒产品可以不标识SPF值。

(2)所测产品的SPF值低于2时不得标识防晒效果。

(3)所测产品的SPF值在2—30之间(包括2和30),则标识值不得高于实测值。

(4)当所测产品的SPF值高于30、且减去标准差后大于等于31,最大只能标识SPF30+,而不能标识实测值。当所测产品的SPF值高于30、减去标准差后小于31,最大只能标识SPF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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