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文接收
我中心接收的公文包括:申请人提交的与中心职能相关的申请、报告等。
2.1接收方式和时间
(1)前台受理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周三及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2)邮寄受理
不限时。提交时间以寄发邮戳时间为准。
2.2接收人和联系方式
接收人:综合处行政秘书
联系电话:63703355-515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一区15号楼 邮编:100070
2.3公文处理工作流程
中心收文经登记、批示后,转相关部门具体承办。
2.4注意事项
(1)公文内容应与我中心职能相关,涉及国家局有关部门的事宜,我中心不予接收。对于非我中心处理范围的来文,根据不同情况,中心采取转呈、退寄等方式处理。
(2)公文须主旨明确,语言通顺,为加盖行文单位公章的原件。公文内容若涉及申报品种,请务必正确注明相关品种的受理号、申请事项等品种信息。公文中请务必注明行文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以便反馈。
(3)也可用电子邮箱形式提交文件,我中心会及时安排相关人员给予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