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的工作职责:
承担保健食品许可和化妆品卫生许可管理工作;承担保健食品审批工作;拟订保健食品许可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拟订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拟订化妆品卫生许可规范;拟订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承担化妆品新原料使用、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和化妆品首次进口等的审批工作;依法承担有关化妆品安全性评审工作;承担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处:
(1)承担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相关数据库和行政许可审批件的管理工作;
(2)拟订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3)承担本司工作计划、会议组织、公文运转、文书档案、政务信息、督查督办、安全保密、资产管理等综合工作。
许可一处:
(1)承担保健食品许可管理工作;
(2)承担保健食品审批工作;
(3)拟订保健食品技术要求;
(4)拟订保健食品许可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
(5)承担保健食品许可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
许可二处:
(1)承担化妆品卫生许可管理工作;
(2)承担化妆品新原料使用、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和化妆品首次进口等的审批工作;
(3)拟订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4)拟订化妆品卫生许可规范并监督实施;
(5)依法承担有关化妆品安全性评审工作;
(6)承担化妆品许可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
生产经营监督处:
(1)拟订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度并监督实施;
(2)拟订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3)拟订化妆品生产卫生许可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4)承担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5)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6)指导地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