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等多个文件的决定
7月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宣布失效第三批委文件的决定》(国卫办发〔2018〕15号),宣布213个文件失效,与化妆品行业相关的文件13个。
关于宣布失效第三批委文件的决定
国卫办发〔2018〕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委机关各司局,驻委纪检组办公室,委直属和联系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文件清理工作要求,我委决定,对于那些主要内容同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精神相抵触的,或者不利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或者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的,或者已有新的规定的,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的等不需要继续执行的第三批委文件宣布失效。
附件:宣布失效的第三批委文件目录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