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RSS 天健化妆品申报网 - 天健华成旗下,中国最具影响力的化妆品申报注册门户网站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申报行政许可批件,应当提交哪些资料?

时间:2017-11-30 10:46:00  来源:  作者:  浏览量:0

      (1)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2)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3)产品配方。

  (4)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5)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6)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7)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8)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10)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

  (11)可能有助于行政许可的其他资料。

    另附许可检验机构封样并未启封的市售样品1件。


相关热词搜索:天健华成 申报攻略 申报费用
相关信息:

已有0位网友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 当前没有评论信息
中国化妆品申报网
北京天健华成 化妆品注册部
咨询热线:010-84828041/42(总机转8006)
咨询邮箱:zhuceabc@zhuceabc.com
客服 QQ:21255156 或 281613376

更多>>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