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家指定的14家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有效。申请人可根据企业情况,选择不同机构进行检验,推荐如下机构:
编号 化妆品许可检验机构
001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002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03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04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05 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06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07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08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09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10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总医院
011 上海市皮肤病性病医院
012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013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014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建议首选前三家传统权威机构,价格透明,正规,高效。
另最后5家单位为化妆品人体安全性和功效检验机构,具体承担《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检验规定》规定的人体安全性和防晒功效检测项目(人体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