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RSS 天健化妆品申报网 - 天健华成旗下,中国最具影响力的化妆品申报注册门户网站

化妆品申报时植物原料该如何提供标准中文名称?

时间:2017-11-30 10:50:00  来源:  作者:  浏览量:0

答:应按照《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要求,提供原料的标准中文名称,如《目录》中未收录的,应使用《中国药典》中的名称或化学名称或植物拉丁学名,不得使用商品名或俗名。植物原料也可以按《目录》关于原料的命名规律命名,即“中文名+植物原料拉丁学名+原料使用部位+使用形式(如提取物/提取液/粉)”。

相关热词搜索:天健华成 申报攻略 申报费用
相关信息:

已有0位网友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 当前没有评论信息
北京天健华成 化妆品注册部
咨询热线:010-84828041/42(总机转8016)
微信咨询:1801335159(QQ同号)
咨询邮箱:zhuceabc@zhuceabc.com
客服 QQ:21255156 或 281613376
进口化妆品备案申报注册代理权威机构-天健华成,咨询电话:010-84828041、84828042 进口化妆品备案申报注册代理权威机构-天健华成,咨询电话:010-84828041、84828042

热点信息
更多>>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