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RSS 天健化妆品申报网 - 天健华成旗下,中国最具影响力的化妆品申报注册门户网站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申请批件延续,应当提交哪些资料?

时间:2017-11-30 10:46:00  来源:  作者:  浏览量:0

      (1)化妆品行政许可延续申请表。

  (2)化妆品备案凭证原件。

  (3)产品名称命名依据(首次申报已提交且产品名称无变化的除外)。

  (4)产品配方。

  (5)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6)市售产品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7)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以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 含有滑石粉原料的产品,首次申报时未提交石棉检验报告的,在申请延续时,应当提交符合《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管理办法》(国食药监许〔2010〕82号)要求的石棉检验报告。

  (9)首次申报时未提交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的产品,在申请延续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况提交资料:

            1)申请人通过危害识别,判断产品中不含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应当提交相应的承诺书。2011年4月1日前,承诺书可以不含对产品进行危害识别的分析过程及该产品不含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理由等。

        2)申请人通过危害识别,判断产品中含有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应当按照《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的要求,提交相应的风险评估资料。

  (10)可能有助于行政许可的其他资料。

   另附未启封的市售产品1件。


相关热词搜索:天健华成 申报攻略 申报费用
相关信息:

已有0位网友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 当前没有评论信息
北京天健华成 化妆品注册部
咨询热线:010-84828041/42(总机转8016)
微信咨询:1801335159(QQ同号)
咨询邮箱:zhuceabc@zhuceabc.com
客服 QQ:21255156 或 281613376
进口化妆品备案申报注册代理权威机构-天健华成,咨询电话:010-84828041、84828042 进口化妆品备案申报注册代理权威机构-天健华成,咨询电话:010-84828041、84828042

热点信息
更多>>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