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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申报时两剂或两剂以上必须配合使用的产品,应该怎么申报?

时间:2017-11-30 10:49:00  来源:  作者:  浏览量:0

      两剂或两剂以上必须配合使用的产品,应按一个产品申报。由境内、境外不同生产企业各生产产品一部分的,申报资料分别按照国产产品和进口产品的有关规定提供。申报时,应当注明其产品按国产产品或进口产品申报。在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备案凭证)备注栏中应分别载明国产剂型和进口剂型的名称、生产企业和实际生产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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