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和进口化妆品卫生批件的有效期均为4年。 申请换发卫生许可批件的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应于批件到期前4-6个月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换发批件的申请。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于受理换发批件申请1个月内完成初审。 申请换发卫生许可批件的进口化妆品应于批件到期前4-6个月向卫生部提出换发批件的申请。 超过上述期限提出申请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