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许函[2010]372号
2010年09月13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化妆品原料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命名,在《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2007年版)基础上,我司组织修订了《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2010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10年10月8日反馈我司。
联 系 人:穆旻、曹蕊
联系电话:010-67663110-813、010-88330452
传 真:010-67663110-816、010-88373268
电子邮件:mum@caffci.org
附件:1.国际化妆品原料命名(INCI)中文译名通则
2.《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2010年版,征求意见稿)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