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许函[2010]349号
2010年08月30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规范化妆品原料技术要求,提高化妆品卫生质量安全,我司组织编制了《化妆品用三乙醇胺原料要求》(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9月7日前反馈我司。
联 系 人:陈志蓉
联系电话:010-88330402
传 真:010-88373268
电子邮件:chenzr@sfda.gov.cn
附件:1、《化妆品用三乙醇胺原料要求》(征求意见稿)
2、《化妆品用三乙醇胺原料要求编制说明》
3、反馈意见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日